2010职称评审通知
时间:2010-08-05 08:39:28 点击量:2619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市区各小学,育才学校,各民办学校,河东幼儿园:
 
接安庆市教育局二O一O年八月二日电话通知,2010年度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校要认真核对现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根据省、安庆市文件规定,今年中小学校高、中级职称仍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等额申报,凡超结构比例或无对应的空缺岗位职数,申报者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各校确认申报人员后,于8月15日前报送参评高、中级职务人员《一览表》,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高、中级教师职务评审表册,中学高级材料于9月5日前,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材料于9月20日前,初级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人事科(初级人员评审表册在报送中级职务人员材料时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1、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学校要严格把关和审查申报人员的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对弄虚作假提供假材料的学校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现材料不实的要通报批评,当事人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教人[2005]6号等文件,请登录桐城教育网在“人事管理一职称评聘”栏中查阅)。
2、申报人任职年限、学历年限均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如属破格申报的,必须在《一览表》备注栏中说明。
四、2010年度申报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资格材料清单
1、表格
⑴《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⑵《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基本任期内各年度)和《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登记表》
⑶《评审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审查及材料鉴定表》(申报高级职务应填写一式二十份;申报中级职务填写一式二份)
2、证书(原件)
⑴教师资格证书;⑵合格学历证书;⑶任职资格证书;⑷聘任证书;⑸继续教育证书;⑹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证书(正、副校、园长);⑺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⑻获奖证书或其它证件。
3、教育教学材料
⑴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教学经验总结)1篇。
⑵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度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
⑶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申报人基本任期内的授课计划、课表和出勤情况证明。
⑷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申报高级职务)或学校组织的(申报中级职务)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演讲的考评材料。
⑸担任班主任等职务的工作经验介绍材料和学校证明。
⑹经学校验证的2007-2010学年度原始完整的听课记录、研究活动记录和2007-2010学年度校本研修登记册。校本研修登记册上已有的材料,可不必另外提供。申报高级职务还须附组织单位验证的示范课备课笔记和评价意见,以及学校提供的骨干教师证书。
⑺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材料。
⑻2008-2009学年度“备好课”考核合格证和2009-2010学年度“上好课”考核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须提供有关免试证明)。
4、教研、科研成果材料
5、任现职以来城镇普通中小学教师支教材料,严格按市教育局教人[2005]123号文件办理;职业中学教师提供调研证明材料(县城以上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务)。
6、《论文论著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三份和送审代表作原件(符合《标准条件》第十八条第㈢款中第2项或第3项补充条件,申报破格评审高级职务)。
 
附:《2010年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人事局
二O一O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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