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通知
各高中、初中,各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检阅学校体育活动和体育教学成果,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市学校竞技体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决定于今年秋季联合举办桐城市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希望各有关学校按照竞赛规程(附后),认真做好选拔、组队和训练工作,力争创造出优异的成绩。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宣传部。
桐城市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桐城市教育局、桐城市体育局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10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加单位
各中学、中心学校,各民办学校
四、竞赛项目(见附件一)
五、参加办法
1、代表队:各代表队领队一人、教练员2人,以各中学、中心学校,各民办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2、运动员:分初中组和高中组,每组男、女各6人。男女生均不得调剂。
3、运动员资格:各组运动员必须是遵纪守法、学习认真、身体健康的本校在籍学生。
六、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国家田协审定的最新规则。
2、竞赛分设高中男、女组,初中男、女组共四个组别。
3、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大会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总和取高中组团体前四名,初中组团体前八名。以上各组团体总分若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此类推。各组单项成绩取个人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破纪录和接力加倍记分。单项不足8人,减一录取名次,按高限记分,即:7人参加比赛取前6名,按9、7、6、5、4、3记分,6人参加比赛取前5名,按9、7、6、5、4记分,余此类推。只有一人参加的项目不比赛,通知其改项。
本次运动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要求和办法见附件二)。
八、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必须按不同组别填写统一格式的报名表一份(附件三,自制报名表无效),加盖公章,于2010年9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教研室。迟报一天在其竞赛项目所得总分内扣10分,两天扣20分,超过三天者不予编排。
2、报名后一律不更换运动员和项目(除大会通知改项外),报名时,每个运动员需交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3、各单位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九、纪律要求:
竞赛前,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到各校对运动员进行电子摄像,并制定统一的运动员证。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参赛条件者,取消参赛资格,缺额不补。竞赛过程中,经资格审查,发现违规参赛者,取消所在队的参赛成绩。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杜绝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校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有关事项:
1、各代表队在报名时需向大会缴纳一定的参赛费,以弥补大会经费不足,高中每队500元,初中每队300元。
2、各代表队往返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3、大会工作人员、裁判员所需费用由大会统一安排。
4、各代表队运动员服装要统一,号码布和上届运动会规格相同(长28cm、宽20cm),由代表队自备,大会统一编号(附件四),各代表队牌自带,规格:66×33公分,柄长:87公分,总高120公分,白底红字仿宋字体(如大关初中代表队,在队牌上方用黑体字写上“大关初中”几个小字,下方写上“代表队”三个大字)。
时间:2010-06-03 08:37:42 点击量:2534
关于举办桐城市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高中、初中,各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检阅学校体育活动和体育教学成果,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市学校竞技体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决定于今年秋季联合举办桐城市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希望各有关学校按照竞赛规程(附后),认真做好选拔、组队和训练工作,力争创造出优异的成绩。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体育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日
桐城市体育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宣传部。
桐城市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桐城市教育局、桐城市体育局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10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加单位
各中学、中心学校,各民办学校
四、竞赛项目(见附件一)
五、参加办法
1、代表队:各代表队领队一人、教练员2人,以各中学、中心学校,各民办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2、运动员:分初中组和高中组,每组男、女各6人。男女生均不得调剂。
3、运动员资格:各组运动员必须是遵纪守法、学习认真、身体健康的本校在籍学生。
六、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国家田协审定的最新规则。
2、竞赛分设高中男、女组,初中男、女组共四个组别。
3、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大会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总和取高中组团体前四名,初中组团体前八名。以上各组团体总分若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此类推。各组单项成绩取个人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破纪录和接力加倍记分。单项不足8人,减一录取名次,按高限记分,即:7人参加比赛取前6名,按9、7、6、5、4、3记分,6人参加比赛取前5名,按9、7、6、5、4记分,余此类推。只有一人参加的项目不比赛,通知其改项。
本次运动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要求和办法见附件二)。
八、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必须按不同组别填写统一格式的报名表一份(附件三,自制报名表无效),加盖公章,于2010年9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教研室。迟报一天在其竞赛项目所得总分内扣10分,两天扣20分,超过三天者不予编排。
2、报名后一律不更换运动员和项目(除大会通知改项外),报名时,每个运动员需交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3、各单位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九、纪律要求:
竞赛前,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到各校对运动员进行电子摄像,并制定统一的运动员证。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参赛条件者,取消参赛资格,缺额不补。竞赛过程中,经资格审查,发现违规参赛者,取消所在队的参赛成绩。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杜绝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校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有关事项:
1、各代表队在报名时需向大会缴纳一定的参赛费,以弥补大会经费不足,高中每队500元,初中每队300元。
2、各代表队往返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3、大会工作人员、裁判员所需费用由大会统一安排。
4、各代表队运动员服装要统一,号码布和上届运动会规格相同(长28cm、宽20cm),由代表队自备,大会统一编号(附件四),各代表队牌自带,规格:66×33公分,柄长:87公分,总高120公分,白底红字仿宋字体(如大关初中代表队,在队牌上方用黑体字写上“大关初中”几个小字,下方写上“代表队”三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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