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时间:2012-12-12 07:52:28 点击量:3297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党支部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的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评议内容: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在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有大局意识;能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评议程序:学习动员。学习内容主要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党内两个条例及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
自我评价。按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对照检查个人思想、工作、学习、党纪等方面的问题,正确评价自己优缺点;
民主评议。在支部大会上,由党员在党内开展相互评议;组织考察定格。在支委会上确定每名党员“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并报上级党委备案;表彰和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在采用口头或书面表扬外,可报上级党委表彰,对“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要派专人谈话,指出主要问题,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对违犯党纪的,上报上级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评议内容: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在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有大局意识;能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评议程序:学习动员。学习内容主要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党内两个条例及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
自我评价。按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对照检查个人思想、工作、学习、党纪等方面的问题,正确评价自己优缺点;
民主评议。在支部大会上,由党员在党内开展相互评议;组织考察定格。在支委会上确定每名党员“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并报上级党委备案;表彰和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在采用口头或书面表扬外,可报上级党委表彰,对“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要派专人谈话,指出主要问题,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对违犯党纪的,上报上级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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