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桐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区管理委员会,直管学校(幼儿园),河东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学生在校午休、晚自习等重点时间段的安全教育管理,现就全市中小学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再次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
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是学校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石。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红线意识,把强化安全监管摆在首要位置。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教基一厅〔2013〕4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和省、市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既要规范办学行为,更要抓紧抓实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遵守规定作息时间。各地各校要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严格依照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学、放学,禁止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禁止擅自调课和违规补课,禁止随意提前(推迟)上学、放学。特殊情况需要学生留校晚走或提前到校,必须提前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确保学生安全。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教师要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学生安全回家。偏远地区和山区学校根据条件,可因地制宜地建立恶劣天气教师护送制度。因特殊天气必须停课、调课的,学校要向市教育局报告备案,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学生安全监管交接。
2、加强日常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要重点加强学生考勤管理,规范填写班级安全管理日志和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尤其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做好记录。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园;加强对特殊体质学生、心理障碍学生的管理,严禁歧视、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避免制造不稳定因素。要加强实验课和体育课的学生管理,对学生进行实验和体育安全教育。上课期间,分管校长、业务处室负责人要对各班学生上课秩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3、加强学生入校入班及上放学安全管理。学生入校要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学、放学,原则上入校后不允许再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要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学校在上学、放学高峰期间要安排人员在校园大门和周边佩戴红袖章执勤,做好疏导和维护;禁止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班主任要及时到班巡检或通过学生安全员查看了解全班出勤情况,及时填写班级管理日志或出勤报告单。要家校联动,通过各种通讯手段,积极争取家长配合和社会支持,实现对学生的安全监管无缝对接。幼儿园及低年级学生上学、放学要有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其余年级学生上学、放学要有路队管理或由家长接送。
4、加强午休时间安全管理。学校要教育学生在午休时间进行短暂休息。有学生滞留的学校(主要是农村学校和高中),要加强午间学生安全管理,要安排专人或值日教师进行值守巡视,同时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校园实施定点或全方位监管;特别要对学生游戏、活动等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发现学生翻越栏杆、互相嬉闹打斗等一切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苗头,及时化解矛盾,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学生课间安全管理。要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课间、课后活动时间和内容,要落实行政值班人员、执勤教师、楼道管理员、学生安全员的监管责任和发挥校园视频监控的监管作用,对课间活动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管,防止突发事件。课间,楼道管理员、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关注课间秩序,管控学生在教室、楼道里的追逐打闹行为;尤其要重点注意学生上下楼,防止因拥挤造成踩踏等突发事件。
6、加强早晚自习学生安全管理。学校要教育学生参加早晚自习不迟到早退。学校领导、行政值班人员、班主任要恪尽职守,加强早晚自习期间的巡视检查和跟班督查;尤其是有晚自习的学校,要建立班主任、科任教师跟班值守制度,避免自习期间学生因无人管理发生意外。晚自习下课必须在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后,值守人员方可离开。晚自习期间,学校不得召开由班主任和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避免出现班级无人监管的状态。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建立晚间巡查制度,定时巡查宿舍纪律。
7、加强周末学生安全管理。在学生放假离校前,要建立安全提醒制度,做好各项安全教育工作,保障学生周末安全。承办周末校外兴趣活动的小学,要建立健全有带班领导、安全管理员的值日制度,加强对兴趣班教育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学校领导、兴趣班教师担负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校外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
三、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安全教育
要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为安全教育的首要目标。要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校园安全行为习惯;要持续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矫正心理问题,在学生群体中倡导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对心理特殊的学生,要开展经常性的心理咨询活动,及时有效化解心理压力,减少过激行为;要开展校内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范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班主任可在班级里设立1至2名学生安全员,将获取的安全信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尤其是同学之间闹矛盾,可能发生打架斗殴、离家离校出走迹象的要快速反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获取信息后,要立即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并密切关注双方人员的行为动向,采取必要措施,彻底化解双方矛盾。
四、要进一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各校要通过总结前期“百日除患铸安”回头看的工作经验,再次开展一次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交通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校外要重点排查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包括交通、防溺水、防侵害和伤害、校园周边环境等),校内重点排查学生活动场所(包括教学、生活及运动场等),如清理校园内多余的砖头、瓦片、木棒等建筑垃圾和班级里损坏的桌椅板凳,避免学生发生伤害事件;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不能自行整改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和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各校要排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在关键时间节点和关键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通过隐患排查和整改,逐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和学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时间:2017-11-13 06:40:35 点击量:2571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桐教字〔2017〕357号
桐教字〔2017〕357号
各学区管理委员会,直管学校(幼儿园),河东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学生在校午休、晚自习等重点时间段的安全教育管理,现就全市中小学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再次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
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是学校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石。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红线意识,把强化安全监管摆在首要位置。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教基一厅〔2013〕4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和省、市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既要规范办学行为,更要抓紧抓实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遵守规定作息时间。各地各校要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严格依照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学、放学,禁止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禁止擅自调课和违规补课,禁止随意提前(推迟)上学、放学。特殊情况需要学生留校晚走或提前到校,必须提前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确保学生安全。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教师要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学生安全回家。偏远地区和山区学校根据条件,可因地制宜地建立恶劣天气教师护送制度。因特殊天气必须停课、调课的,学校要向市教育局报告备案,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学生安全监管交接。
2、加强日常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要重点加强学生考勤管理,规范填写班级安全管理日志和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尤其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做好记录。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园;加强对特殊体质学生、心理障碍学生的管理,严禁歧视、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避免制造不稳定因素。要加强实验课和体育课的学生管理,对学生进行实验和体育安全教育。上课期间,分管校长、业务处室负责人要对各班学生上课秩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3、加强学生入校入班及上放学安全管理。学生入校要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学、放学,原则上入校后不允许再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要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学校在上学、放学高峰期间要安排人员在校园大门和周边佩戴红袖章执勤,做好疏导和维护;禁止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班主任要及时到班巡检或通过学生安全员查看了解全班出勤情况,及时填写班级管理日志或出勤报告单。要家校联动,通过各种通讯手段,积极争取家长配合和社会支持,实现对学生的安全监管无缝对接。幼儿园及低年级学生上学、放学要有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其余年级学生上学、放学要有路队管理或由家长接送。
4、加强午休时间安全管理。学校要教育学生在午休时间进行短暂休息。有学生滞留的学校(主要是农村学校和高中),要加强午间学生安全管理,要安排专人或值日教师进行值守巡视,同时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校园实施定点或全方位监管;特别要对学生游戏、活动等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发现学生翻越栏杆、互相嬉闹打斗等一切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苗头,及时化解矛盾,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学生课间安全管理。要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课间、课后活动时间和内容,要落实行政值班人员、执勤教师、楼道管理员、学生安全员的监管责任和发挥校园视频监控的监管作用,对课间活动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管,防止突发事件。课间,楼道管理员、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关注课间秩序,管控学生在教室、楼道里的追逐打闹行为;尤其要重点注意学生上下楼,防止因拥挤造成踩踏等突发事件。
6、加强早晚自习学生安全管理。学校要教育学生参加早晚自习不迟到早退。学校领导、行政值班人员、班主任要恪尽职守,加强早晚自习期间的巡视检查和跟班督查;尤其是有晚自习的学校,要建立班主任、科任教师跟班值守制度,避免自习期间学生因无人管理发生意外。晚自习下课必须在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后,值守人员方可离开。晚自习期间,学校不得召开由班主任和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避免出现班级无人监管的状态。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建立晚间巡查制度,定时巡查宿舍纪律。
7、加强周末学生安全管理。在学生放假离校前,要建立安全提醒制度,做好各项安全教育工作,保障学生周末安全。承办周末校外兴趣活动的小学,要建立健全有带班领导、安全管理员的值日制度,加强对兴趣班教育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学校领导、兴趣班教师担负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校外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
三、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安全教育
要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为安全教育的首要目标。要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校园安全行为习惯;要持续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矫正心理问题,在学生群体中倡导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对心理特殊的学生,要开展经常性的心理咨询活动,及时有效化解心理压力,减少过激行为;要开展校内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范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班主任可在班级里设立1至2名学生安全员,将获取的安全信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尤其是同学之间闹矛盾,可能发生打架斗殴、离家离校出走迹象的要快速反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获取信息后,要立即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并密切关注双方人员的行为动向,采取必要措施,彻底化解双方矛盾。
四、要进一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各校要通过总结前期“百日除患铸安”回头看的工作经验,再次开展一次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交通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校外要重点排查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包括交通、防溺水、防侵害和伤害、校园周边环境等),校内重点排查学生活动场所(包括教学、生活及运动场等),如清理校园内多余的砖头、瓦片、木棒等建筑垃圾和班级里损坏的桌椅板凳,避免学生发生伤害事件;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不能自行整改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和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各校要排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在关键时间节点和关键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通过隐患排查和整改,逐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和学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O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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