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天城中学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5-12-12 16:43:44 点击量:4131

桐城市天城中学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项目

比选公告

安徽建方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桐城市天城中学委托,现对桐城市天城中学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项目进行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桐城市天城中学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天城中学

3.项目单位:桐城市天城中学

4.项目预算:9.5万元

5.最高限价:9.5万元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建设内容及要求:天城中学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详见采购需求)。

二、比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信誉承诺;

3.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1.本项目实行先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需带法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7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不报名),地址:桐城市龙眠东路261号,联系电话:15399619767)。

4.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5.获取地点:桐城市天城中学官网自行下载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桐城市天城中学致远楼四楼会议室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桐城市天城中学致远楼四楼会议室

比选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密封装袋,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项目名称、比选响应文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备注: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实体公章,不得使用电子章代替;如盖电子章,视为无效标)比选响应文件必须胶订或线订形式装订成册,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比选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3.比选有效期:90日历天(从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

七、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咨询服务费2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八、公告媒介及期限:本次公告在桐城市天城中学官网上发布,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比选人:桐城市天城中学

地址:桐城市双港镇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18055617262

2.代理机构:安徽建方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龙眠东路261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399619767

十、其他事项说明

1.响应人编制比选响应文件、现场考察、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等比选招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2.报价说明

2.1本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2响应人根据项目概况及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对本次项目所要求达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在保证质量和不低于成本的情况下,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对本项目进行报价。

2.3响应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所发生的成本、利润、管理费、税金等费用。

2.4响应人只能有一个报价,比选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2.5中标人所报价格将作为其与比选人签订本服务合同及进行费用结算的依据。

2.6报价表中报价填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3.响应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格式和内容进行报价填报,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起装袋密封。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不接受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

4.开标

开标将按本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会由比选人代表、比选响应单位和有关方代表参加。有效文件开标前,比选人代表应检查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宣读有效比选响应人名称、比选响应文件的报价和可能的澄清、说明等关键备注文件,以及比选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比选人做好开标记录,记录须由有关人员签字存档备查。

5.评标

比选人负责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比选人代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由三人或以上单数人员构成。

评标小组全面负责评标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原则,评标小组应全面、充分地审阅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采用“有效最低价法”得出评审结论。完成评标后,评标小组应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比选人及评标组的权利。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评标小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比选响应人中选的权利,以及宣布比选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的比选响应人的权利。为此,比选人无须向受影响的比选响应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比选响应人。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选候选人等,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比选响应人或与其有关人员透露。在评标过程中,比选响应人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比选人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比选响应被拒绝。

6.定标

比选人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收到评标结果异议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7.中标通知书

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选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8.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中选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签订合同

1.比选人和中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

2.投标须知、中选方的比选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修改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3.付款方式:具体付款细则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共同商议决定。

 

 

附件:桐城市天城中学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项目比选文件.docx

桐城市天城中学

2025年12月12日

上一篇:桐城市天城中学女子北楼停车场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下一篇:桐城市天城中学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项目流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