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寒假安全工作通知
时间:2010-02-03 10:10:40 点击量:2487

  近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

  一是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各地、各校要按照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要求,高度重视寒假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放假,不得随意推迟放假,不得随意提前开学,切实保证学生的假期权利和法定的休息时间,使他们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有意义的寒假。

  二是要严格禁止假期补课。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文件规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假期上课和补课,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更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

  三是要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指导。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召开一次全校师生大会,布置假期工作,并通过《给家长的公开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明确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假期生活的内容和有关要求,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监督,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寒假时间。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掌握学生假期的活动情况。尤其要关心留守儿童的寒期生活,使之生活有人照顾、学习上有人关心。 积极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假期活动。

  四是要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各地要完善学校假期期间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巡逻等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上报信息。落实行政值班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假期要保证通讯畅通。 及时检查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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