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试行电子学籍网络管理
时间:2011-08-31 11:09:56 点击量:2658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省教育厅8月26日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试行电子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
按照统一规定,学生的电子学籍信息采集内容包含:学校信息、学生信息、家庭信息、学籍变动信息、简历(奖惩)信息、学生电子照片等。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9月完成对所辖地区学校学籍管理情况的审核,审核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各地要确保学籍登记规范,学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马虎应付、弄虚作假。未经市、县(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招班级,扩招学生。在审核学籍时,对班额过大的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于未经批准的借读或择校学生,不予核定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制止同城范围内“借读”,杜绝在读学生无学籍、多学籍,建籍学生与就读学校分离现象。对“空挂”学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并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对于中途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各校在备注栏一定要注明转学和迁移的原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各校完整记录学生的来源和去向,从源头上控制学生辍学率。
按照统一规定,学生的电子学籍信息采集内容包含:学校信息、学生信息、家庭信息、学籍变动信息、简历(奖惩)信息、学生电子照片等。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9月完成对所辖地区学校学籍管理情况的审核,审核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各地要确保学籍登记规范,学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马虎应付、弄虚作假。未经市、县(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招班级,扩招学生。在审核学籍时,对班额过大的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于未经批准的借读或择校学生,不予核定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制止同城范围内“借读”,杜绝在读学生无学籍、多学籍,建籍学生与就读学校分离现象。对“空挂”学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并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对于中途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各校在备注栏一定要注明转学和迁移的原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各校完整记录学生的来源和去向,从源头上控制学生辍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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